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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论人生目的

孙君恒 哲学基础 2022-09-24

摘要:本文论述了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生应该有的生活内容——善的生活、幸福的生活、美德的生活,批评过分享乐、追逐财富和效用的错误,最后对亚里士多德理论上贡献与不足进行了说明。

亚里士多德主张人应该有的生活是善的生活,其目的是实现幸福,为此必须有社会需要的美德。科罗特(Richard Kraut)指出:「我们应该把亚里士多德的人类善的观念作为思考我们生活的有吸引力的框架。它包含着深刻的洞察力,尽管它也需要修正和发展。」 

亚里士多德以幸福为目的和起点,具体说明了幸福需要的条件(美德),最后又归到幸福的目的。「如若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那么,就很有理由说它是合乎最高善的,也就是人们最高贵部分的德性。」 

在市场经济下的今日世界,我们仍然面临人生的选择问题,比亚里士多德时代更复杂。回顾亚里士多德的人生目的理论,对于个人理想和生活方式的选择、对于社会文明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人生必须选择

社会提供给每个人形形色色的生活内容、类型,个人面对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有必要进行生涯规划——做什么样的人(目的)、过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对于那些志向高远、希望有所作为的人则更加需要谨慎选择。「想要研究最优秀的政体的人必须首先规定,什么是最值得选取的生活。」 

人的选择导致人生善恶差别。「人生来似乎应该具有一种像视觉那样的洞察力,以便正确地判断,选择真正的善。一个人如果生来就赋有这般美好的能力,他是个生而优秀的人。」人生状况的区别就在于有的人选择了正确的目的、找到了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所有处境优裕的人都做到了两件事,一者是选择了正确的人生目的和行为目标,二者是发现了有助于达到此目的或目标的行为方式。」

亚里士多德分析了三种生活选择。「第一种就是我们方才所说的享乐生活,除此而外,另一种是政治生活,第三种则是思辩的、静观的生活。」他认为享乐生活是最为平庸的本能生活,把幸福与快乐等同,是柏拉图所说的猪一样的生活;政治生活则讲究荣誉、荣耀。但是,一则「这种善更多地在授予荣誉的人那里,而不在被授予荣誉的人。」二则「在政治生活中,德性比荣誉是更高的目的。」思辩的、静观的生活则是最高级、最幸福的生活。它不依赖外在事物就能够实现自足,是智慧的、高尚的活动。

做善良的人、远离邪恶,应该是人的正确选择。「善良之人是这样一种人,由于他的德性善的事物在他面前得以成为单纯意义上的善的事物,显然他对这些事物的运用必然是善良而高尚的,而且是在单纯的意义上。」善良的人既爱自己,也爱他人。「善良的人,应该是一个热爱自己的人,他做高尚的事情,帮助他人,同时也都是有利于自己的。邪恶的人,就不应该是个爱自己的人,他跟随着自己邪恶的感情,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了他人。邪恶之人所为之事和所应为相背弛,而善良之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他所应该做的。……事实上善良的人,总是为了朋友,为了母邦而尽心尽力,必要时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

人应该追求幸福的生活,幸福是人生最终的目的。「‘生活得好与行为得好’不是其他什么,恰是幸福。因此,是幸福和幸福存在于美好的生活中,而美好的生活又是在按照德性的生活中。这就是目的、幸福和最好的东西。」

二.人应追求善

在《尼各马科伦理学》的开头,亚里士多德说:「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开始就强调:「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

人之所以为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在于善良意志。「和其他动物比较起来,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感觉。」人的高尚和卑鄙的差别就在于是否追求善和拥有善。「一个善良的人,他的生活是一心专注高尚的事业,服从理性的,而一个卑劣的人,所期望的就是快乐,像一头轭下的畜牲,只有痛苦才能使他们改正。」善提出了人应该有的高尚生活——按照美德生活。「如若按照德性而生活,我们就会有幸福和最好的善。」

各种各样的善可以概况为三类。「善分为三类,即外在诸善,身体中的诸善和灵魂中的诸善,而至福之人拥有全部这些善。」外在善包括财富、实物、权力、名声,其局限性是「外在诸善有其阈限,就像某种工具或一切有用途的东西都有着一个确定的限制一样,超出其阈限就必然会对其拥有者有害,或变得没有用处。」;身体中的诸善涉及健康和漂亮等;灵魂的善的价值:「灵魂方面的每一种善,却是愈多超出愈有益处,要在这方面说些什么的话,那就是它不仅高尚而且有用。」「灵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如若人以理智为主宰,那么,理智的生命就是最高的幸福。」灵魂的善属于德性的善,是不需要借助外在的善。内在善与外在善的关系是「看起来幸福也要以外在的善为补充,正如我们所说,赤手空拳就不可能或者难于做好事情。有许多事情都需要使用手段,通过朋友、财富以及政治权势才做得成功。」

善有高低之分——值得崇敬的和值得赞扬的。「所谓可崇敬的,我指的是这样的东西,譬如神圣的,更好的(例如灵魂、理智),更原本的,本原,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东西。……有些善是该赞扬的,例如德性。」善也有普遍、永久性与特殊性、暂时性之别。「有些善在一切场合、一切方面都值得向往,有些则不。例如,公正和其他德性就是在一切场合、一切方面都值得向往的,但强壮、财富、权能,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东西,就不是在一切场合、一切方面都值得向往。」善的存在地方也不同。「有些善在灵魂中,例如德性;有些善在肉体中,例如健康和漂亮;有些善则是身外之物,譬如财富、权力、荣誉,或诸如此类的其他什么。其中,灵魂中的善是最好的。」

善的存在和发扬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确保美好的国家是需要的。因为:(1)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动物,「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社会的存在和运行,需要善良的人保证。没有善良的公民,国家的状况是不可想象的。「所有的人都应当是善良的公民,这样才能使城邦臻于优良。」(2)维持秩序需要善,发展国家、实现国家的美好目的更需要善。「考虑到善良的生活,教育和德性就会理所当然地成为最迫切的要求。」(3)个人的善与社会的善是一致的。「一种善即或对于个人和对于城邦来说,都是同一的。」「人的善就是合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

既然善如此重要,获得善成为人们的愿望。「人们通过三种途径成为善良贤明之人。这三种途径是本性、习惯和理性。」首先,在本性上要求「必须是人而不是其他某种动物」其次,是讲究习惯:改变没有用处的习惯,使坏习惯变好。再次,强调理性。「只有人才具有理性。」「根据习惯的划分理性又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实践的理性,一是思辩的理性。」

善在人生中的体现就是幸福——最大的善。

三.人应追求幸福

「幸福是最大的和最好的善。」

社会有多种多样的幸福观。「关于幸福是什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大多数人和哲人们所提出的看法并不一样。……不同的人认为是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在生病的时候,他把健康当作幸福,在贫穷的时候,他把财富当作幸福。」

幸福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种:「一切人都把幸福归为三种生活方式,即政治的、哲学的和享乐的。」 政治对应德性、哲学对应理智、享乐对应快乐。「人所具有的最大的三种善,即德性、明智和快乐。我们看到,也有三种一切人有机会选择其生活的生活方式,即政治家的、哲学家的和享乐者的生活。其中,哲学家向往明智和对真理的思考,政治家关注高尚的行为(这些行为是源出于德性的),享乐者则追求肉体的快乐。」

世俗的、一般的幸福观:「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种实在的或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亚里士多德评论说:「他们从外在的东西来判断,这些都是感觉上的东西。」经典的幸福认识是「梭伦对幸福作过一番很好的描述。他认为,幸福就是具有中等的财产,而做着高尚的事情,过着节俭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认可的幸福的特点是:(1)幸福体现为自足。「我们现在主张自足就是无待而有,它使生活变得愉快,不感匮乏。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幸福是终极的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2)幸福是理智的合乎逻辑的适度。「明智就是宁静安闲,作为群众的一员,所取的只是平均的一份,既不奢望也不好高骛远。」

幸福的取得也被亚里士多德所论述。他强调个人的德性、实践活动是基本途径。「每个人所得到的幸福正好与他具备的德性和实践智慧以及依此行事的能力相等。」同时,幸福需要具备的完美条件:「幸福就是种完美的现实活动。所以,给幸福还要增加上身体的善、外在的善、机遇的善,以免它的活动因它们的缺乏而受到阻碍。」「实践需要很多条件,而所行的事业越是伟大和高尚所需要的也就越多。」

四.审视快乐

亚里士多德指出人生面临着选择困惑:「由于快乐而选择生活,还是为了生活去选择快乐」

由于许多人不能正确对待人生快乐的追求,往往误入歧途,所以更需要审视快乐问题。「看来大多数人都是孜孜以求,成为快乐的奴隶。所以应该矫枉过正,以求达到中道。」

亚里士多德详细论述了快乐不能等同于善的原因,有六点:「快乐之所以完全不是善,首先由于一切快乐都生成为感性自然,而生成与其目的在种上是不同的,正如营造术和房屋一样。其次,节制的人避免快乐。再其次,明智的人追求的是无痛苦,却不追求快乐。再其次,快乐妨碍明智者的思维,享乐越多,则妨碍越大,例如性行为中的快乐,在这时候,无论什么人都不能进行思维。再其次,一切善都是技术的成果,却没有制造快乐的技术。再其次,儿童和兽类只知追求快乐。」所以,「这样看来快乐并不是善,并非全部快乐都是可选择的。」

快乐不都是好事情。顺应自然本性的快乐不一定是好的,自然本能和社会规范不是直接等同的。「我们在本性上更自然趋向的那些东西,却是与中庸更相反的。例如,我们自然地更倾向于放纵,而不是节欲。」在社会生活中有高尚的和可耻的快乐的分别。「有一些欲望和快乐在种上就是高尚的,备受赞扬的。」「有的快乐是可耻的、下流的,有些是有害的,有些是导致疾病的。快乐之所以不是最高的善,是由于快乐是生成而不是目的。」

快乐的局限性在于它的不确定、不稳固性。这是由于(1)新奇和刺激可以产生快乐,失去它就没有快乐了。我们可以在生活中看出,「为什么没有人能持续不断地快乐呢?也许是疲倦?人的现实活动不可能是持续不断的,快乐也不能连绵不已,因为它伴随着活动。有些东西在新的时候使人喜欢,后来就不这样了。」(2)快乐的个体差别很大。在有的人认为是快乐的,其他人则是漠不关心的甚至是痛苦的。「例如,一个爱长笛的人,在谛听长笛演奏时,就听不进去谈话……既然人们的活动为本己的快乐所加强、延长和改善,又为异己的快乐所妨害,显然快乐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说,异己快乐的结果会变成本己的痛苦。」(3)快乐有质量、等级的差别。「各种快乐同样以其纯净性相区别。思维的快乐就比一切更为纯洁,而其他各种快乐也不相同。……马的快乐不同于狗和人的快乐。……在人类之中其差别却绝非微小,同一样东西对于一些人是可爱的,对于另一些人则是可憎的,使一些人痛苦,使另一些人喜悦。」(4)把快乐作为友爱的基础是不长久的。「有些是为了快乐而相爱。……所有这样的友爱都是偶性上的友爱。……这样的朋友很容易散伙,难于长久维持。因为,他们如不再是令人快乐和对人有用,友爱也就此终止了。」

追求快乐的欲望需要过滤和选择。「属于善良活动的快乐是高尚的,属于邪恶活动的快乐是鄙下的,而欲望也是这样。高尚的受到赞扬,卑下的受到斥责。」「在欲望中有追求和躲避,正如在思考中有肯定和否定一样。伦理德性既然是种选择性的质量,而选择是一种经过思考的欲望。」「选择或者就是有欲望的理智,或者说是有思考的欲望,而人就是这种开始之点。」同时,欲望应该得到自制。「欲望的不自制就是一般的、总体上的不自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邪恶。……所谓欲望的自制和不自制,显然是对肉体快乐而言。」

针对肉体快乐,亚里士多德强调存在适中和过度问题。过分了就不是快乐,而是痛苦了。「在肉体快乐中,本来就有着欲望和痛苦,放纵的人由于对此的过度而放纵。节制的人所避免的也就是这种快乐,他却有着自己的快乐。」肉体快乐是考验节制美德的试金石。节制和放纵的差别,往往通过对肉体快乐的处理情况。「对那些追求肉体享受的人们,我们有的称为节制,有的称为放纵。」「在伦理方面有三类须避免的事情:邪恶、不自制和兽性。」快乐过度就造成罪恶。「在快乐中存在着过度,罪恶就在于对过度的追求,而并不是对必然快乐的追求。所有的人,都要以某种方式享受佳肴、美酒和性爱,问题在于是否以应有的方式。」一旦过度就有危害:「一切过度的行为,不论是愚笨、怯懦、放纵还是乖僻,都或者是病态,或者是兽性。」

亚里士多德特别告诫快乐的节制,反对放纵。他说: 「我们更愿意把没有欲望和只有微弱的欲望,却去追求过度快乐而避免中等痛苦的人,称之为放纵。」对享受的过分溺爱就是放纵。「人们认为爱享受就是放纵,实际上是缺乏耐性。享受就是休息,是松懈,爱享受是过度松懈的一种形式。」放纵是十分危险的。「放纵者是不可救药的,不自制的人则可以纠正」为此,听从灵魂的支配,就完全必要。灵魂支配与肉体快乐的关系是,在完善状态下人是灵魂与肉体的统一,邪恶情况下是肉体支配灵魂。「我们必须了解在最完善状态下既具有肉体又具有灵魂的人,因为在他身上我们将看到这两者的真正关系。」听从灵魂的指导,才是符合美德的,才会获得幸福。「灵魂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就其自身具备理性,另一部分虽则就自身而言不具备,但有能力听从理性。具有了这两个部分的德性,一个人就能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被称为善良之人。」

五.财富与美好生活

亚里士多德指出,在财富面前有两种人生追求:一是把人生的目的当作聚集财富,二是追求美好生活。前者「就在于他们仅知道生活而不去追求美好生活;而且,就像他们的欲望无止境一样,他们企求满足的手段也无止境。」后者分两种:一是追求肉体快乐的;一是追求精神愉快的。追求肉体快乐把财富作为获得肉体快乐的手段、讲究快乐技术,同时把德性当作获得财富进而获得快乐的手段因而违背自然。

财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手段,不是目的。这是因为,第一,财富只是有用。「至于那些敛财者,是在那里受强制而生活,因为很显然财富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善,它只是有用的东西,并以他物为目的。」第二,财富只是工具。「钱财、长笛,总而言之是工具。很显然并非所有目的都是最后的,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种最后的东西。」

崇拜财富的人,把追求、占有财富作为唯一的生活,是不幸福的。「那些富有钱币的人常常有乏食之忧,这又如何能算是财富呢?一个人拥有大量的财富然而却因饥饿而死,就像寓言中的米达斯那样,他的贪婪的祈祷使得面前的一切物品都变成了黄金。」追求财富的职业有道德善恶层次上的差别。「凡是最少有机遇的职业就是最需要真正的技术,凡是对身体伤害最大的职业就是最下贱的,最需要体力的职业是最卑微的,最不需要德性的职业是最无耻的。」

六. 幸福来自美德

美德对于人的幸福来说是十分必要。没有德性的可怕是人堕落为动物,并且是最危险、残暴的动物。「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 这就是智慧和德性……一旦他毫无德性,那么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无尽的淫欲和贪婪。」而人高于动物必须具备美德、追求美德。

美德具有多样性。一个人、特别是高尚的人,需要具备多种多样的德性。「所有的公民必然不可能只有唯一一种德性,犹如合唱队的指挥与站在旁边的那位演员不会有同一种德性一样。」完善的人追求完善的德性、全面的美德——智慧、勇敢、节制、正义等,因此,「一个良好的公民不能以唯一的一种德性为完满。」

亚里士多德总结的德性表里,最右边是他提倡的美德。

序号

过度

不及

美德

1

易怒

无怒

温和

2

鲁莽

怯懦

勇敢

3

无耻

羞怯

谦谨

4

放荡

冷漠

节制

5

忌妒

(无名称)

义愤

6

牟利

吃亏

公平

7

挥霍

吝啬

慷慨

8

虚夸

谦卑

真诚

9

谄媚

傲慢

友爱

10

卑屈

顽固

高尚

11

娇柔

病态

坚韧

12

自夸

自卑

大度

13

放纵

小气

大方

14

狡诈

天真

明智



「德性分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一类是伦理的。理智德性大多由教导而生成、培养起来的,所以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德性则是由风俗习惯沿袭而来,因此把‘习惯’(ethos)一词的拼写方法略加改动,就有了‘伦理’(ethike)这个名称。」 81 智慧和谅解以及明智都是理智德性。明智可以帮助我们对于人生的计划和选择。「好的谋划是对有用的事情的正确谋划,对应该的事情,以应该的方式,在应该的时间。」 82 「明智是关于人的公正、高尚和善良,这些事情都是一个善良人的实践。」 83 「伦理德性就是关于快乐和痛苦的德性。快乐使我们去做卑鄙的事情,痛苦使我们离开美好的事情。」 84 「伦理德性是一种关于快乐和痛苦的较好的行为,相反的行为就是坏的。」85 慷慨和谦恭就是伦理德性的表现。两种德性的关系是,伦理「德性提供了目的,明智则提供了达到目的的实践。」 86 「没有明智就不存在主要的善,没有伦理德性也不存在明智。」 87

德性的原则要求是合乎中道。「德性就是中庸,是对中间的命中。」 88 「一般而言,德性似乎就是某种中庸。人们可以这样来表明它们是中庸:如果最好的状态存在于中庸中,德性是最好的状态(最好的状态是中庸),那么,德性是中庸。」 89

七.简短评论

亚里士多德的人生目的论述,是后人津津乐道的话题,对于伦理学和人生哲学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主张人要追求善、追求幸福、追求美德,认为人生目的高于手段和工具,反对享乐主义的极端快乐追求、反对功利主义的单纯有用、反对金钱万能财富至上。这些理论论述,虽然有经验主义的朴素带来的欠缺,但是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例如,近代的康德,当代罗尔斯的《正义论》、麦金太尔的《追随美德》、阿马蒂亚•森的《伦理学和经济学》、《以自由看待发展》等思想体系,都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理论的内容和启示。亚里士多德的精彩见解,经过2000多年的历史考验,经久不衰。在市场经济广泛开展的今日世界,人生面临着比亚里士多德更多的享乐、效用、金钱诱惑和复杂性,保持理性、冷静的头脑,吸取亚里士多德教导的合理内容,正确处理人生中的矛盾关系,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进行合理的人生选择,尤其迫切。

亚里士多德的人生目的认识,从今天看来,也存在有不完善的地方。

1.美德的含义不十分清楚。美德的具体条目很多,但是美德本身是什么,缺乏完整的回答。「遗憾的是,亚里士多德没有明确的美德的说明,他没有准确地告诉我们行为的什么方面因为美德才被选择。」 90

2.「亚里士多德把品性美德划分给灵魂中的非理性部分,把智慧的美德划分给予理性部分,起码是误导。品性的美德涉及到非理性的部分、智慧美德则不涉及的说法则是公平的。」 91

3. 过分强调习惯在伦理生活正的意义。亚里士多德认为人遵循的伦理的原则是习惯成自然的、不需要理性的,是错误的见解,并且与他称赞的理性、智慧的伟大作用相矛盾。92 亚里士多德主张通过正确的行为实践,把道德教育内化为习惯,并且逐渐喜欢那样行动,是不完全的。道德教育要把对美德的喜欢,变成为有智慧的人理解的美德和幸福,是需要艰巨转换的,依赖许多条件的。93

4.过分抬高理智的、沉思的生活。特别是在《尼各马科伦理学》第十卷中,出现了与前面论述不一致的问题和混乱:(1)多元化的理想与单一理想的不一致。前面各卷主张多元化的美德生活,最后一卷则主张单一的、理智的、沉思的生活。(2)理智的理想占据了道德问题。最后一卷强调理智,成为唯一的价值,伦理上和政治上的价值显得微不足道。(3)他主张的多元理想美德,缺乏一贯的脉络,显得支离破碎,它们之间的交往、协调、总的原则上没有系统说明,在生活中完全实现有些不可能。94 这个见解在可朴(John M. Cooper)的文章中也得到了说明。他指出:「我很快确认在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的第十卷对于幸福的最后论述中,是如此地将理智行为拔高为最高的价值,以致于他完全没有给通常理解的和他在前面书卷中分析的道德看作是理想的、沉思的生活留下任何空间。」 95

5. 亚里士多德有阶级的局限性。他不把奴隶当人、不把妇女当人、也不把儿童当人。他所谓的人,指的是社会中的公民、成年人。奴隶只是主人的一部分财产,其价值受到蔑视。例如奴隶打人,就应该受到加倍惩罚,他认为是公正的。而不把女人当人,显示了他的性别歧视。对于未成年儿童,他认为只是父亲的一部分,没有自主权利。我们认为儿童阶段是人生目的教育、培养美德、确立人生观的关键时期,他却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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